上海丨一人提麻袋一人弯腰收割,这两人凌晨

  • 来源:不详
  • 时间:2021-12-16 16:59:56
都说“路边的野花不要采”,这群人不仅采,还是有计划的采,一次还采走株!实在是让人无语!道路边的绿化景观,不仅是城市靓丽的风景线,也给了途经的市民带来美好的视觉享受。不过,漂亮的景观也遭来了小偷的光顾。这不,就有人“组团”,一连盗窃了五百多株的南天竹,下手的地方还是上海市中心。这一幕,发生在去年12月29日凌晨的南京西路陕西北路附近。在路灯下,一片红艳艳的景观植物分外醒目,而这正是被告人作案的南天竹景观植物。只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后,下来的两名男子沿着绿化带,对着一阵“收割”,一人提着麻袋,一人则弯着腰,剪断了这些绿植并装进麻袋。整个作案的过程,都被现场视频清晰地记录了下来。经查,涉案景观植物共株,每株价值人民币48.17元,共计价值.5元。原来,事发当天,被告人刘某驾车,连同被告人李某及另案处理的两名女子,来到了位于南京西路陕西北路的恒隆广场附近。在查看四周无人注意后,刘某将车停在了紧邻绿化带的道路边并和李某实施作案。两人当天的这些行为,则是受到了被告人陈某的指使,由于陈某事先经过此处时发现绿植好看,于是指使刘某、李某下手,陈某收购后再进行售卖获利。静安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、刘某、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其中,被告人陈某系主犯,刘某、李某系从犯。近日,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。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高欣表示:“一、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;二、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;三、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,四、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发还被害单位。”

路边的花花草草都不放过

这些“采花贼”真缺德!

必须要罚罚罚!

来源:上海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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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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